這篇是我在自由時報的專欄,隔了好幾年之後。
作家的第一本書通常都是寫自己,第二本還可能寫自己,
但第三本之後,沒那麼多自己的故事了,就開始寫身邊的人。
因為之前專欄寫太多,總是會針對邀約的媒體去寫,寫著寫著,變得不愛寫自己的事了。
一來自己也沒那麼多愛情故事好寫,二來避免別人一直問我寫的是真的嗎?
隔了很多年,我又開始寫自己的愛情,
不過這次不同,不是寫女人面對愛情的無奈,而是寫身邊小小的幸福。
希望你也能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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