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看到某網站做的「超恍神傻事Top10」調查,我忍不住笑翻。
票選第一名是「東西不見很著急,後來發現在手上」是我的強項,其他「把洗面乳當成牙膏」、「吃冰的時候還要先吹一口」、「上錯別人的車」……這些我都做過,
更恍神的還有老公在我面前提著兩大袋垃圾,走出去倒,回到家我還問他是不是該倒垃圾了?
還有,剛吃完飯,我還問老公等下要吃什麼!也曾發生過老公剛洗完澡,我卻催他怎麼還不去洗!
還幹過把蛋殼當成雞蛋,丟到鍋子裡煮的事。

這麼說來我算得上是恍神女王,很容易專注在一件事,便忘了周遭其他。
每次被老公唸,我總是辯解:「牛頓也是這樣,做實驗時把手錶當雞蛋煮了!愛因斯坦在思考問題時,把和他一起坐車的小女兒給忘了!雖然我不是科學家,但有個科學家的頭腦。」

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有科學家的頭腦,偶爾會做出一些自己都莫名其妙的傻事。
對於這樣的恍神,我們都能允許,覺得只是出神失誤罷了,偶爾還拿出來開玩笑,覺得有趣;
但是,如果戀人在愛情裡恍神了,我們卻無法忍受,覺得他犯了大錯。

「你剛才居然用那麼兇的口氣對我說話!還說什麼你會對我好……」
「你竟敢忘記我的生日!我就知道在你心裡,我一點都不重要!」
「你剛才為什麼不牽我的手?是不是在朋友面前,不想承認我?」
很多事,其實沒有那麼嚴重,不過就是恍神了,我們卻會把它當作「他不愛我」的證據,當作「考慮分手」的關鍵大事。

不騙你,我曾連續兩年忘掉了老公的生日,更誇張的是我幾乎和他天天在一起,一起工作,一起生活,每天看到他,還是把他的生日給忘了。
到現在我仍想不起來當時是怎麼回事,我不是那麼粗心的人,向來喜歡慶祝,不會放過任何過節的機會,仍把他的生日忘了。
還好老公沒怪我,他把這個失誤歸於恍神,沒有小題大作說我不愛他。
換作是我,恐怕沒他那麼好肚量,不會罷干休。

愛情是一項二十四小時、全年無休的超級馬拉松,
再認真的人也有注意力難以集中的時候,再強壯的人也有疲勞的時候。
下一回,如果妳的戀人疏忽了,請別再認為他不夠愛妳,才會忽略妳,將小事件無限擴大成分手的前奏。

或許,他不過是恍神了,讓他休息一下吧!


私房Tip:別那麼殘忍,連恍神的一點時間也不給他!


(本文原載於自由時報咖啡因專欄,歡迎轉載,請註明作者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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